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运行,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并制订《永利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的组成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由学院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征得学院党政班子同意的督导委员会成员担任。教学督导委员会秘书由学院教学秘书兼任。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人数为奇数。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资格的教师组成。
(四)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每两年调整一次,由教学副院长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二、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在主任和副主任领导下实施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要协助学院监督、检查各研究所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各研究所的教学改革的研究和讨论。
(四)教学督导委员会要协助学院开展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五)教学督导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有关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研究所、研究室提出加强与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六)教学督导委员会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并提出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导委员会成员职责
(一)教学督导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及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政策,全面了解学院整体教学运行环节。
(二)教学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履行教学督导职责,积极参加教学督导活动,完成教学督导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教学督导及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学生出勤、课堂纪律及课堂组织情况。
2.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案、课件制作、课堂教学、教学示范、教学辅导的情况。
4.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5.学生评教、学生成绩存档、毕业论文毕业创作、毕业展演的实施情况。
(四)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要做好听课记录、会议笔记,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定期将听课情况汇总,听课记录及相关文档资料应及时报送教学督导委员会秘书统一保存。
(五)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可随机进入课堂,实施教学督导职责。
(六)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可向教师直接反馈对于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8次。
(八)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对于教学环节出现的教学事故及组织疏漏要及时协调处理,及时通报学院并提出处理建议。学院将在收到督导通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课堂问题反馈相关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一般每两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会议讨论内容为教学问题及其改进措施,教学经验交流及组织学习。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督导计划,在学期中期及末期向学院提交督导工作总结。
五、教学督导工作量认定
(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的工作量将计入年度考核。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每次听课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榆中校区2个听课次数计为1个课时工作量,本部校区4个听课次数为1个工作量。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工作量认定以听课记录为主要依据。
永利
2017年5月23日